[4]直播已结束
  • 陕西头条
    12-20 02:04

    12月20日上午10时,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陕西省人社厅副厅长井海滨,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调研员校梅,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韩晓琴介绍陕西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有关政策并回答记者提问。

    西部网、陕西头条客户端全程进行直播。

  • 陕西头条
    12-20 02:11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井海滨发言:

    大家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我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相关政策。首先,我代表省人社厅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省人社事业的广大新闻界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背景、我省的贯彻落实措施、目前工作进展和下一步打算。

  • 陕西头条
    12-20 02:11

    一、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培训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劳动者素质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至关重要。技术工人队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基础,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要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出部署,决定使用10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5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国办发〔2019〕24号)。5月23日,国务院召开部署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对深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工作做出全面部署。

  • 陕西头条
    12-20 02:12

    二、我省贯彻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主要措施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省人社厅负责牵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贯彻落实工作,7月30日,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共同印发了《陕西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实施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 陕西头条
    12-20 02:12

    《实施方案》分为目标任务、主要措施、组织领导三大部分,提出2019至2021年全省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65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21万人次以上。力争到2021年底,全省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概括起来讲,《实施方案》就是明确了“培训谁”“谁培训”“怎么培训”“怎么保障”四个方面的问题。

  • 陕西头条
    12-20 02:12

    第一个问题是“培训谁”,即明确培训对象。一是企业职工。广泛组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鼓励企业和院校深度合作,培养企业后备技能人才,着力提高我省企业职工技能水平

  • 陕西头条
    12-20 02:13

    二是就业重点群体。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等青年、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家政服务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就业重点群体,有针对性的开展创业培训,全面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 陕西头条
    12-20 02:13

    三是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贫困家庭学生参加“新型职业教育培训合作行动”赴省外优质技工院校进行全日制学习的,在校就读期间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每年生活和交通费补贴。深入推进技能扶贫,加大对贫困地区培训资金倾斜力度,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 陕西头条
    12-20 02:13

    第二个问题是“谁培训”,即明确培训机构。重点是发挥三方面作用:一是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鼓励各类企业尤其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支持校企合作共建培训中心、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积极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企业举办的职业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在省内就业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按中级工、高级工、预备技师每人不低于1500元、2000元、3000元标准给予院校资金支持。

  • 陕西头条
    12-20 02:13

    二是发挥职业院校开展技能培训的基础作用。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对承担社会化技能培训的职业院校,培训所得收入的50%可用于院校内部分配,在核定院校绩效工资总量时予以倾斜,其余50%可用于院校公用经费。支持省外优质职业院校在我省合作办学或开办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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